10.3969/j.issn.1007-1466.2018.06.004
不正当行为抗辩制度之移植可行性及设计构想 ——基于《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增加了"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但尚缺乏具体的制度设计,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遏制恶意诉讼、促进建立和维护创新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积极作用.从制度设计上来看,可借鉴美国的不正当行为抗辩制度,当有证据表明原告违反了诚信与善意义务、不正当地获取专利时,被告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这一抗辩,如果法院认定不正当行为成立,则会判定涉案专利将不具有可执行力.中国可参考已有的现有技术抗辩制度,来移植美国的不正当行为抗辩制度,并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
诚实信用原则不正当行为抗辩制度、专利权行使、专利法修改
国家社科基金"专利权利的不确定性与专利诱饵的法律规制研究"13BFX122
201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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