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治视阈下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的制度张力及克服路径
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构建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公开制度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主体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公开制度,呈现出总体与细分双维制度轮廓.然而,现行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公开制度和项目预算公开制度规定间存在罅隙,制度张力突出,表现为总体维度规定不清、细分维度力度不强、总体与细分维度衔接不畅等.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增强法治对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的引领,完善制度规定、克服制度张力是建设财政法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公共监督、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现实需要.财政法治视阈下,应夯实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的法律基础,建立全流程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开机制,谋划年度预算公开与项目预算公开的制度耦合,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执行制度,增强制度刚性,筑牢政府采购"阳光下交易"的制度之基.
财政法治;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张力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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