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相关情况的调查
@@ 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其中主要包括: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出口退税被取消;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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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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