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助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 围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明确提出要在财政税收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包括部分企业陈欠豁免、资源开采衰竭期资源税额降低、对八个工业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等.其中增值税转型作为新一轮税改重头戏,担纲老工业基地振兴重任,尤为世人瞩目.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这标志着中央对东北地区财税政策支持进入了新的实质性阶段.本文就东北三省2004年增值税转型的总体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试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增值税转型、东北老工业、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地振兴、政策支持、税前扣除项目、总体情况、资源开采、振兴战略、振兴发展、实施效果、若干问题、工业行业、改革试点、对策建议、东北三省、抵扣范围、财政税收、重头戏
F81;F27
201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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