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和消费者提出的新要求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936.2018.10.014

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和消费者提出的新要求

引用
2018年7月31日,记者从武汉市质监局获悉, 2018年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由生产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命名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与3C认证管理并存,”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18-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电动自行车

1672-6936

32-1685/TH

2018,(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