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393.2007.14.004
天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便捷本市市民
@@ 为解决部分职工的实际生活问题,继允许低保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又出台一项新政策,并于2007年5月21日起实施,该政策规定,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职工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进一步适度放宽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这是对低收入和有实际困难群体的一项变通措施,也可以说是一项惠民政策.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政策规定、丧失劳动能力、未成年子女、失业保险金、管理委员会、住院治疗、重大疾病、生活问题、劳动关系、困难群体、惠民政策、变通措施、新政策、低收入、重度、适度
D92;S15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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