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393.2003.11.011
从举证责任倒置谈防御性医疗
@@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第四条第(八)项中明确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所谓"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医疗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医疗过错、损害结果、侵权诉讼、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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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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