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幸福内涵的道德哲学理解
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理解也就是对幸福的理解.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在自由意志发展的整个精神过程中理解幸福,认为幸福是"满足的总和",并把自由意志理解为幸福的内在价值和规定性,反对把幸福归结为欲望的满足,同时也反对把自由理解为"任性".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是从人的生命活动即劳动中确立人的自由本质,同样确认自由是幸福的内在价值,由此形成了劳动幸福观.这种幸福观是以确认自主自由的劳动是人的自我实现方式为核心的.现代社会贯彻资本逻辑的生产方式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刺激、扩张人们的消费欲望,导致消费异化,把幸福等同于欲望的满足,从而扭曲了人们对幸福或美好生活的理解.
幸福、美好生活、黑格尔、马克思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21-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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