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黑格尔论“爱”——一种克服伦理学二元论的尝试及其失败
黑格尔为了克服康德伦理学中的二元论以及“绝对命令”所带有的律法主义风险,曾提出一种“爱”的学说.在黑格尔早期的神学著作中,“爱”是一种使分离者和解的动力,它在耶稣与犹太人的律法主义的斗争中被展示出来.然而,黑格尔又发现,“爱”的动力有其局限性,这种局限性造就了耶稣在他的时代要遭遇的命运,即在圣俗二分的对立结构中与世隔绝,也就是说,仍然没有达成真正的“和解”.于是,为了达成那个“和解”,黑格尔最终舍弃了“爱”的原则,转向“否定”原则.
黑格尔、爱、生命、律法、否定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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