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幸福主义”与统一主体——以对特伦斯·艾尔文的幸福主义划分的批评为基础
苏格拉底的幸福主义命题主张“我们所有人都追求幸福”.艾尔文依据“是否承认有无关于幸福和善的其他人类行为目的”来分析这一命题的著名区分,容易导致一种会否认人类行为者统一主体性的人类灵魂和行为分析模式.但如果沿着这样的思路来分析这一命题,即苏格拉底是在主张“我们所有人的所有行为都追求幸福和善”的基础之上探讨构成幸福的不同善是否具有完全可通约性的问题,则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苏格拉底及其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主义伦理学理论,也能阐明这样的理论对行为者的统一主体性的可能建构.
苏格拉底、幸福主义、通约性、统一主体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ZX096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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