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新探——以“不逆诈,不亿不信”为切入点
人们在讨论儒家视域中的“金规则”时,往往只引用《论语》中的有限几条.事实上,整部《论语》有许多文本材料都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关,比如“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对此,可以借鉴法律审判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引入“清白”这一法学术语,借用博弈思维,按照“利者,义之和也”的进路,设计一个伦理学实验.进而经过论证可知,在互相“逆诈”的“囚徒困境”中存在着一条必然导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仇必和而解”之路.康德批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包含对己、对他或共同的责任意识.这样一种说法没有看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逆诈,不亿不信”,既是自我限制的原则,也是沟通的原则.
不逆诈、不亿不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共生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6-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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