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主义要求”中的两种内在性——威廉斯与考斯嘉之内在理由论比较
在围绕“内在理由”问题的争论中,威廉斯与考斯嘉都承诺了一种理由的“内在主义要求”.相比于理论形式上的相似,他们之间的区别更能体现出其各自所具有的深层伦理承诺.可以认为这种区别源于对作为理由承载者的“自我”的不同理解,即立足于人的纯粹理性能力还是立足于个体的经验性心理现实,而这种区别最终则可能源于他们对伦理学研究进路的不同设想.
内在理由、外在理由、内在主义要求、完全理性者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4-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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