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539.2013.06.003
论不确定性中的信任
信任是一种介乎不确定性与确定性之间的存在,只有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我们才需要信任他人,但要使我们能够信任他人,则需要以我们对他人的某种确信为前提.作为社会环境的基本特征,不确定性贯穿于人类历史之始终,但在不同历史阶段,使信任成为可能的确定性基础则是不一样的.在农业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因为熟悉而获得了确定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一种习俗型的信任;在工业社会,由规则、契约和法律等构成的规范性系统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确定性保障,使人们在这些系统性规范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种契约型信任.当前,在契约型信任崩坏的条件下,我们需要建构一种互信关系,通过这种互信关系来保障人们在高度不确定性之中的信任与合作.
确定性、不确定性、信任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ZD07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3YJC810027;江苏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基地南京理工大学开放基金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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