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论“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
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作为共和国首任总理兼外交部长,从新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家建设的需要出发,明确提出了“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概念,进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还提出了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基本途径通过和平协商,促进解决国际争端;加强外交往来,增进了解,消除疑惧,增强互信;建立一定的制度机制,通过法律和道义的约束保障各国间和平共处.另外,他还阐明了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须注意的问题: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及坚持平等互利是实行和平共处的核心;国家建设能够为实现和平共处提供保障;谋求和平共处,也要有危机意识;正确看待求同存异.这些思考是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外交实践的深刻总结,对今天发展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仍有借鉴意义.
周恩来、新中国外交、和平共处
A84(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苏同盟与1950年代中国社会》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14JJD770031
202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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