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土改与陕甘宁边区的社会变革
1946年秋至1947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和《陕甘宁边区土地公债实行办法草案》,以政府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超额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承购的方式进行了和平土改.和平土改的试行,改变了边区土地占有关系,贫雇农因和平土改政策获得了部分土地,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生活水平也得到切实改善.土改也改变了乡村社会秩序,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地主开始从事农业劳动,并改变了原来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二流子也在政府的帮助下依靠劳动改变了原来好吃懒做的坏习惯.解放战争初期的和平土改政策虽然时间较短,但为中共的土改政策增添了丰富多彩的一笔,成绩和历史贡献应予肯定.
陕甘宁边区、和平土改、土地改革、土地公债
K26
2016年陕西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习仲勋与解放战争时期陕北土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6H018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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