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扫除文盲工作的请示(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和军委各部,国家机关各党组和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同意教育部党组关于扫除文盲工作的规划和意见。现在发给你们,望各省、市和自治区党委按照这个规划的精神,结合本地情况,制订本省市和自治区的扫盲规划,并且把它列入本地全面规划中。《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将在最近以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发出。
中共中央、教育部、文盲、自治区、人民团体、国家机关、规划、国务院
D231(党史)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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