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构建新型民族关系的实践——以黔东南地区为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疏通民族关系,打破民族隔阂,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中央、省、州各级政府曾派出大规模的访问团、慰问团到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访问,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增进民族团结,并对各民族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和联系;为了实现民族政治平等,化解民族矛盾,黔东南地区党和政府作出大量努力,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规定,黔东南地区逐步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先后建立起区、县、州三级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各族人民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强了各民族之间及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促进了黔东南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黔东南地区、新型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
D693.72(政治制度史)
2011-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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