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近代国家合法性范式的批判与超越
近代政治哲学有两种国家合法性范式,一是契约论的国家工具观范式,二是唯灵论的国家伦理观范式.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探究,确立了市民社会的分离性、历史进步的工具性和社会治理的公共性是国家合法性解释的新范式,既拨开了笼罩在国家身上的神秘面纱,消解了唯灵论国家的伦理神话,又化解了契约论范式粗暴地对国家工具性处置的谬见,开启了近代政治哲学国家合法性范式的新认知.
马克思、国家合法性、社会契约论、国家伦理观
D5(世界政治)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2-0431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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