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因找到工作被停发抚恤金是否合法?
”来信”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今年66岁.5年前,我的独生子因工死亡,有关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每月给我发放700多元的抚恤金.2015年9月,在邻居的帮助下,我找到一份临时“打更”的活儿,每月工资800元,使原本紧张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当我再去领抚恤金时,有关部门却以我已经“就业”“有了收入”为由,停发了原来按月给我的700多元抚恤金.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
退休职工、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退休工人、死亡、独生子、收入、亲属、就业、供养、工资、程度
R18;R47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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