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必须做到“三个自觉”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修身、为政、谋事、创业之基。我认为,组工干部作为“服务党员的党员、服务干部的干部、服务人才的人才”,必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做到“三个自觉”。
2015-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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