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597.2013.12.043
涉民新政
我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财政补助水平<br> 据省民政厅披露,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1元提高到376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到282元,分别增长24.9%和20%;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718元提高到2181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年1236元提高到1483元,分别增长26.9%和20%,将惠及27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这是我省连续三年提高全省低保标准。
低保标准、财政补助、增长、低保对象、城乡、披露、农村、民政、城市
D63;C91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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