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管员代民警开罚单,交管局被判行政违法
案例摘要:据《法制日报》报道,一天,河北省石家庄市市民张力因骑电动车载人,被值勤的交通协管员以违章载人为由拦住,并将其带至交通岗亭接受治安处理.在未明确告知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情况下,交通协管员代替在场的民警给张力填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骑电动车载人违章,依据《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44条的规定,处以20元罚款,并在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签名处代替民警签名,同时给张力开具了罚款收据.
交通协管员、民警、石家庄市、处罚决定、张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违章、签名、交通岗亭、管理办法、罚款、电动、处罚依据、车载、申辩权、河北省、陈述权、治安、摘要
D63;TP3
2012-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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