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拔毛”上演”谦洁戏”
@@ 人称”租房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288万余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56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于2009年5月6日被重庆市黔江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90万元、赃款252.7647万元.
滥用职权罪、重庆市、剥夺政治权利、照明管理、有期徒刑、提起公诉、收受贿赂、没收财产、利用职权、局长、检察机关、受贿罪、黔江区、租房、赃款、损失、人称、判处、国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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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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