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东雄:吞食”说了算”的苦果
@@ 2003年9月12日下午,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万宁市工商局原局长叶东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继续追缴.此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已开除其党籍和公职.
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一审判决、数罪并罚、行贿罪、万宁市、贪污罪、受贿罪、工商局、追缴、赃款、局长、监察、纪委、海南、公职、党籍、财产
D91;DF6
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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