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和谐兴院”、 ”和谐司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既是经济发展”黄金机遇期”,也是社会发展”矛盾凸显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法院的保障和支撑.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法院自身建设和法官队伍素质.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 ”和谐兴院”是基础, ”和谐司法”是保障.
浅述、和谐司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矛盾凸显期、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各族人民、队伍素质、转型期、现代化、机遇期、支撑、文明、目标、民主、基础、黄金
D9(法律)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