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89.2016.03.019
从“教罚并重”到“保护优先”——论台湾地区少年司法理念的转变
台湾地区过去对非行少年的处遇强调“教罚并重、宽严并济”,因此《少年事件处理法》亦被学者称为“迷你刑法”.但1997年的大幅修法动作,不仅设立少年法院、将社区处遇引入少年司法及增设一系列柔性制度,亦显现台湾地区少年司法政策从“惩罚”到“保护”理念的转变.
少年事件处理法、保护优先主义、少年司法、少年法院
C913.5(社会学)
2016-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