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89.2012.06.009
地方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立法研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世界各国都充分意识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纷纷通过立法将未成年人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逐渐形成了完善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根据“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格局。但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是不完整的、欠缺系统的,各地方省市需要充分认识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的基础作用,根据上位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地方预防条例,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科学性。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立法、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D912.7(法学各部门)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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