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897.2011.02.034
新余矿业公司依法推进"四矿"破产工作
@@ 近年来,随着开采强度的加大,新余矿业公司所属的花鼓山煤矿、大光山煤矿、八景煤矿、棠浦煤矿(以下简称"四矿")煤炭资源逐渐枯竭,生产能力衰减,企业严重亏损,且扭亏无望,经省企业兼并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批准,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改制赋予了"四矿"新的发展机遇,也是一场攻坚硬仗,因为"四矿"破产改制尚存在"三难":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纷繁复杂,解决起来难;二是国有老企业破产改制涉及人员多,置换身份、实现大多数再就业难;三是"四矿"发展历史不一,具体实际不同,具体细节处理难.在四个多月的破产工作过程中,新余矿业公司在省煤炭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破产矿所在地法院的主导下,充分发挥企业各级组织的作用,使"四矿"破产工作平稳有序实施.通过破产改制,企业核销各类债务1.9亿元,负担大大减轻,为今后重组新生奠定了基础.
矿业公司、依法推进、破产改制、国有老企业、煤矿、再就业工作、有序实施、遗留问题、严重亏损、细节处理、生产能力、企业兼并、破产程序、煤炭资源、领导、发展历史、开采强度、集团公司、工作过程、发展机遇
F40;F27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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