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897.2003.08.039
税法讲座(五)
@@ 新办劳服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三年.
税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待业人员、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劳服企业、从业人员、城镇、安置
F24;TP2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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