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恩格斯公平理论为指导解决社会和谐中的矛盾
公平正义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成之一,它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伴随着深刻而剧烈的社会转型,社会不公平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必须以马、恩公平理论为指导,重构社会结构,协调社会关系,化解各类矛盾,使社会各成员各尽所能、和谐创业、和谐兴国,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马、恩公平理论、和谐社会、现实矛盾、理论视角
F091.91(经济思想史)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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