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合理划分 --兼评税权划分研究的几个观点
由于我国政体属于中央集权体制,为维护政令统一,防止地方各自为政,在税权划分上应奉行税权与事权的非对称原则,而不是相统一的原则.同时,为强化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有效根除地区间的税收壁垒,不应把地方税种的立法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税权、税权划分、划分原则、税收立法权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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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权、税权划分、划分原则、税收立法权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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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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