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话营销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
电话营销源于美国,它在我国刚起步,是一个新兴产业。在营销学上电话营销被归类为直效营销的一种营销方式。在法学领域可理解为商业活动者以电话为主要媒介,从事商业性质的商品或服务的推销行为。以最具代表性的保险电话营销为例,电话营销的法律风险包括:举证风险、说明义务风险、自动续保风险、扣取保费风险。同时,电话营销的不规范导致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层出不穷,这些非法行为急需法律的规制,而最为行之有效的策略就是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与颁布。
电话营销商、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规制
F733.13(世界各国国内贸易经济)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