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代理成本与债务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证据(1998-2006)
本文在经典观点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转型期上市公司债务治理对双重代理成本的制衡机制.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债务对代理成本Ⅰ(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的约束作用不明显,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大量的债务甚至为管理者的在职消费提供了现金流支持.债务治理机制对于代理成本Ⅱ(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具有正反两面的作用.文章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治理绩效依赖于公司的性质及其他治理变量,需要具体细分其机制和渠道.同时,从动态演进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上市公司债务治理机制的确也在不断优化,对企业价值逐步能够起到正向作用.这对于理解我国上市公司近年来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双重代理成本、债务契约、异质特征、面板数据、动态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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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6(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ZD030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