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378.2013.23.061
涉及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在所难免,但是很多企业滥用业务招待费,以业务招待费作掩护,将不好入账的违规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国家税收.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的限额进行了调整,由此带来了企业实际税负的增长.这就要求企业在满足基本扣除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F81;F27
2014-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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