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411-C.2006.09.008
护理文件管理委员会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与体会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病人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中如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等均属护理记录书写的病历资料[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须自证无错,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既举证责任倒置[2].因此,保证病历的客观、真实、完善,对公正判定医疗纠纷意义重大,而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质量的好坏在医疗纠纷中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我院通过成立护理文件管理委员会,有效的行使其职责,使护士强化了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管理意识,从而有效的提高了护理记录的质量,确保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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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临床医学)
200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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