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体制与民主——从康德到哈贝马斯
世界主义是西方哲学和政治思想史中的一个古老的理想,它的核心观念是每个人都拥有一些基本的权利,这些权利来源于他作为人类的一员,而不是他作为特定的政治共同体的一员,世界主义要求超越民族国家的地域界限来思考人的权利.然而,在这一理想中,世界公民权与人民主权的政治观念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张力,如何化解它们之间的冲突是构想世界主义秩序的重大问题.本文作者着眼于世界主义与民主的相互关系问题,首先对“世界公民”概念做概念史的回顾,然后结合当代现实对世界公民权及其法律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作者认为,开端于希腊罗马思想的世界主义在从康德到哈贝马斯的传统中得到真正地发展,全球化公民社会与各民主国家是世界宪法建构的两个不可偏废的主体.因此,世界主义与民主的关系在当代的正确表述是:“在法律化世界主义时代的民主”,而不仅仅是民族国家的民主.从这个角度,民主理论中的demos概念的边界可以重新得到思考.
世界主义、民主、康德、哈贝马斯
D5 ;C0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38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