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姜丹问:社会流动人员死亡后,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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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8051.2023.08.018

浙江省温州市姜丹问:社会流动人员死亡后,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引用
ANSWER 文件明确: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具有相同的效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档手续.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社会流动、人员死亡、温州市、浙江省、流动人员

G271;P315.9;C912

2023-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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