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又到原单位下属的另一家单位工作的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年限能连续计算吗
个案急呈申请人过某系某集团公司职工,2016年辞职3个月后被招录到集团下属的一家企业,工作到2018年12月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通知过某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这时过某提出在计算经济补偿时要求把本人辞职前在集团公司工作过的3年时间计算在经济补偿之内.被单位拒绝后,过某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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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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