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051.2015.09.014
仲裁庭录
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br> 个案急呈<br> 某财产保险公司与邹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年底到期。双方在2010年签订了服务协议,单位派邹某到高校学习半年,邹某回来后须在单位工作5年。但邹某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告知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要求邹某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到双方签订的服务期结束之日。几经工作,邹某还是决意要走。无奈,单位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015-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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