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随劳动合同自动延长
申请人吴某是某水泥公司职工。2010年,吴某被同事们选为职工代表,与单位进行集体协商谈判,但他的劳动合同年底就到期。此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在就工资问题开展谈判。单位提出不再与吴某续订劳动合同。当单位将这一决定通知吴某时,吴某表示自己正在受职工委托与单位进行谈判,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单位执意要终止。无奈,吴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与自己续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集体协商谈判、代表职责、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2010年、公司职工、职工代表
D922.52(中国法律)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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