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如果拿不起别怪人家辞退你
某印刷厂招收石英为单位的排字员,并与其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石英按照合同约定被安排到了工作岗位。两年后,石英视力严重下降,排字差错率超过了单位规定,影响了工作质量。为此,工厂领导几次与石英协商将其调往印刷车间工作,石英均以薪水太低还要值夜班为由表示不同意。之后,领导又提出将其调到材料室从事采购工作,几次协商也都被石英拒绝。鉴于此,经工厂领导研究决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石英,一月以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石英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石英接到上述通知后,表示不服,以合同期限未满、厂方单方撕毁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此案后,经调查事实准确无误,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裁定维持印刷厂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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