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履行维权职能之我见
一、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代表
1、从工会的性质看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工人运动发展的必然产物。工人阶级是工会的社会基础,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直接依据,它与本阶段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水乳交融,没有工人阶级就不会有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因此,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重要代表,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这是广大职工参加工会的目的,是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和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的前提与基础。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权职能、职工群众利益、工人阶级、桥梁纽带作用、群众组织、法定代表
D412.67(工人运动与组织)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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