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数据的双重鉴真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4781.2018.03.010

论电子数据的双重鉴真

引用
作为一种对电子数据的同一性加以鉴别的方式,鉴真在涉及电子数据的案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物证所具有的“单一载体”不同,电子数据表现出“双重载体”的特点,外在载体主要为承载电子数据的外部存储介质,内在载体则是使其证据事实被人所知悉的各种表达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对电子数据进行审查判断时,存在双重鉴真的过程,要对其外在载体和内在载体分别进行鉴真.鉴真在对证据的同一性加以鉴别的过程中,也有助于保障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2016年出台的《刑事电子数据规定》结合电子数据的特点,发展了针对电子数据双重载体的鉴真方法,初步搭建起了内外载体鉴真不能的排除规则框架.在电子数据鉴真未来的发展中,立法者需要在有效实施鉴真方法、建立完备鉴真排除规则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电子数据、外在载体、内在载体、双重鉴真、同一性、排除规则

32

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88-9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32

2018,3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