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7.05.001
证明责任的概念——实务与理论的背离
对证明责任的解释有主观的证明责任与客观的证明责任之分.尽管客观证明责任在我国理论界已经一统天下,但实务界在使用证明责任这一概念时,几乎都是从主观证明责任的含义上使用.主观证明责任从当事人的角度说明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从法院裁判的视角解析证明责任,将证明责任定性为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客观证明责任揭示了该制度的本质,但主观证明责任对该制度的说明简单明了,客观证明责任则复杂、曲折,这是立法、司法解释、裁判文书无法使用客观证明责任概念的原因.主观证明责任在诉讼实务中的适用率远远超过客观证明责任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实务与理论、背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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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南京师范大学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司法规律与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7-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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