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5.007
跨国私人规制与全球行政法的发展——以食品安全私人标准为例
经济全球化使得割裂式的各国国内规制体系、市场体系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机制无法有效回应公众需求,因此,以私人标准为代表的跨国私人规制方式应运而生.以食品为例,全球范围产生了许多有影响力的企业和国际非政府组织标准.私人标准回应了国家食品安全立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的强调,体现了各类主体共同参与食品安全规制的理念,突破了传统政府与市场、国家与国家、公与私之间界分的主导模式,呈现出多元治理的形态.然而,私人标准也存在合法性问题,对国际与国内规范、公法与私法规范均提出挑战.理论的回应有全球行政法和跨国私法两种视角,研讨有益于提升中国国内规制水准和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
跨国私人规制、食品安全、私人标准、全球行政法、跨国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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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TP3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14ZDA018;司法部国家治理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食品安全私营标准法律规制”13SFB2014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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