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5.04.011
人民陪审员制度启动模式研究
陪审制度的启动模式在不同国家呈现不同类型.在上述国家,陪审的启动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建国以来,我国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启动模式的制度规定经历了数次变迁.而无论立法如何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启动模式,是否赋予法院裁量权,陪审制度的运行事实上一直处于法院的主导下,立法关于陪审启动的强制性规定对法院缺乏约束力,陪审的启动主要取决于法院自身的偏好.法院违反法定权限主导人民陪审员制度启动导致一系列问题.在人民陪审员制度迎来重大改革的情况下,今后,作为该制度的主要实施机关,法院应当严格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有关陪审启动模式的立法规定,并为有效实现相关立法目的而非自身目的推进该制度的实施.
陪审制度、启动模式、法院裁量模式、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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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国公共政策对司法的规范性作用研究”12YJC82007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12&ZH017的阶段性成果,系“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2015-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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