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4.04.011
独立与合并:程序法视角下的离婚损害赔偿之诉
2001年婚姻法和后续的司法解释确立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制度内容,但实践运行状况却并不理想.现行制度框架将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与离婚之诉的关系定位为多重关系,此种混乱定位是造成实践困扰的重要原因之一.离婚损害赔偿之诉在本质上是一个独立的诉讼,但为了审理的方便,可以用诉的合并理论解决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与离婚之诉审理时的竞合,并需要从诉讼要件、合并类型、审判程序等角度解释如何合并,以保证审判的正确.
离婚诉讼、离婚损害赔偿之诉、诉的合并、诉讼标的、诉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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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TS9
2015-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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