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业需要反垄断法吗?——烟草专卖改革的逻辑与路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4781.2013.05.015

烟草业需要反垄断法吗?——烟草专卖改革的逻辑与路径

引用
烟草行业的巨额利润在吸引公众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如何改革的争论.由于专卖制度的本质是垄断,因此引入竞争也被视为烟草业改革的基本方式.但是,垄断的基本原理表明,垄断者是通过控制产量、提高销售价格,进而获得垄断利润.而引入竞争在降低产品价格的同时,必然导致损害人体健康的烟草产品的产量增加,从而违背我国的控烟政策,带来更大的社会成本.事实上,中国目前的烟草市场已经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对于中国烟草行业而言,其改革的方向并非加强竞争,而是通过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进一步提高其垄断地位.与此同时,以行政垄断为本质的烟草专卖制度应当向市场化的经济性垄断转变,以减少政府职责、利益上的冲突,更好地实现控制烟草消费的目的.

烟草专卖、竞争、有限意志力、控烟、反垄断法

27

F71;D9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垄断行业反垄断规制体系研究"10BFX067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31-1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7

2013,27(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