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国家契约的法律保护
国际法上国家契约及其效力和履行问题在国际法立法、学说和判例上,一直都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争议。这些争议随着国际法的历史演进和结构变迁而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并呈现新的面貌。从最初的武力兴兵索债,到国家间通过外交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再到通过国际条约尤其是双边投资条约赋予外国私人直接国际出诉权,乃至晚近通过投资条约中的"保护伞条款"直接保护国家契约上的国家承诺义务,体现了国家契约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及其法律调整的历史演进,引出了国际法立法、判例和学说的许多重大的问题和争议。为此,需要对国家契约的国际法调整作出适当平衡的政策选择和制度设计。
国家契约、国际法、国内法、投资条约、投资条约仲裁
D99(国际法)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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