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自治与宪法变迁
20世纪后期,世界范围内社团组织的勃兴导致宪法变迁。在宪法基本权利制度方面,社团自治权成为一项新兴基本权利,社团既是集体权利的享有主体又是社团成员基本权利的保障主体。在宪法民主制度方面,社团的兴起使民主突破了代议制民主的框架,产生了行政民主、社会民主、协商民主的新型民主形式。在权力制约制度方面,单一的国家公权力层面的分权制衡转变为国家公权力之间、国家公权力与社团公权力之间以及社团公权力内部的多重分权制衡机制。
社团、宪法变迁、基本权利、权力制约
D911(法学各部门)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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